2023年度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心得体会8篇(范文推荐)

时间:2023-11-28 13:06:01 来源:网友投稿

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心得体会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2023年7月1日开始施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心得体会8篇,供大家参考。

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心得体会8篇

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心得体会篇1

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2023年7月1日开始施行。作为一名基层的政法干部更需要学懂弄通《条例》中内容,要以《条例》为标尺,按照具体要求调整“刻度”,奋力书写新时代下的“平安答卷”。

一是坚持系统治理,夯实平安之基。高水平推进平安浙江建设、平安中国示范区建设,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需要运用系统治理的思维,需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只有在机制上建立健全社会风险监测、预警、处置和反馈制度,构建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的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才能不断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和人民安宁。

二是加强监督管理,守牢关键领域。平安建设和监管执法工作是相辅相成,特别是重点行业、关键领域,更需要规范有力的监管支撑,《条例》的第四章就政治安全、治安安全、校园安全、安全生产、网络综合治理、电信网络诈骗防范、物流寄递、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防治内容进行细化规定,持续加强执法监管力度,确保各领域安全,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获得感。

三是健全治理体系,提升治理实效。只有不断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发挥乡镇(街道)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统筹协调、落实执行的职责任务;发动村(居)民参与群防群治,开展社会治安巡防、安全隐患排查、矛盾纠纷化解、社区矫正帮扶、政策宣传等;同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推动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依法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才能提高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心得体会篇2

2023年7月1日,《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正式施行,作为乡镇基层政法委员,我将严格对照《条例》要求,扎实推进张村乡平安建设各项工作,全力维护辖区平安稳定,确保《条例》精神落深、落细、落实。

一是强化学习,锤炼过硬本领。我将努力学习《条例》内容,从而充分领悟《条例》的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条例》的各项工作要求上来,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责任,抓实、抓细、抓好平安建设工作。

二是深入宣传,营造浓厚氛围。我将坚持带头领学,以深入学习宣传《条例》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行动,及时在周一夜学和月度网格会议上组织学习,学深悟透。积极发动村民参与学习,通过多种形式,浓厚宣传氛围,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

三是履职尽责,狠抓基层治理。我将以实际行动践行“枫桥经验”。充分利用网格力量处置各类事件,源头化解风险隐患;通过“老柴调解室”等多种调解方式,化解疑难矛盾纠纷;强化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坚持开展反诈宣传工作,守牢群众钱袋子;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积极摸排并报送线索等。

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心得体会篇3

《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正式施行体现了浙江省深入践行“作示范、勇争先”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作为一名基层政法委员,我将认真结合七里乡实际,抓好《条例》贯彻落实,积极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工作格局,为平安柯城建设贡献七里力量。

一是要坚持学字当先,筑牢思想根基。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开展专题学习,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组织乡村干部集体学,理解深刻内涵,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平安建设的强大动力。引导村民群众全员学,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开展社会宣传,不断提高《条例》知晓率。

二是要坚持对标对表,强化责任担当。按照“党建+网格”模式,整合各类力量和资源,落实网格化服务管理机制,不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做实综合信息指挥室实体化运行,做细风险隐患排查,聚焦征地拆迁、项目建设、信访维稳等重点领域,强化风险评估,开展专项治理。

三是要坚持为民办事,促进和谐稳定。村民问题无小事,矛盾不疏解,只会越积越大,影响邻里和谐,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把群众放在最高位置,扎实为广大村民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心得体会篇4

作为一名基层政法委员,我将抓好《条例》贯彻落实,积极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工作格局,为平安柯城建设贡献万田力量。

一是明确下访接访,将初信初访化解在基层。领导干部下访接访推动问题解决的“浦江经验”与依靠和发动群众、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的“枫桥经验”相结合,互相补充、相辅相成,是加强和创新基层治理、维护群众权益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方法,万田乡将继续把“三一个”接访制度落实好。

二是规范机构建设,提高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条例》规定,通过设立社会治理综合机构,整合有关资源、人员、设施,为解决群众诉求提供一站式服务;推进乡镇、街道基层社会治理平台的建设,明确平台管理责任主体及其职责和运行、维护要求;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制度和网格员招聘、管理制度,明确网格事务准入清单。

三是数字化建设,提升平安建设的现代化程度。《条例》对数字平安建设作了专章规定,整合相关数字化应用和资源,打造具有监测、预警、防控、处置等功能的全省统一的数字平安系统,完善平安建设数据汇集共享机制,推进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平安建设的深度融合,统筹推进公共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和联网应用,推进智慧平安社区建设,为平安建设的数字化指明了方向,明确了具体内容,促进平安建设的现代水平的提升。

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心得体会篇5

通过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我深刻体会到平安建设工作的重要性,作为一名乡镇政法委员,要带头落实《条例》各项规定,聚集“四个一”推动平安建设落实落地。

“打造一支过硬的基层政法队伍”。铸牢“能力”之剑,切实提高业务素养,创新岗位练兵的理念、方法、手段,详细制定综治干部培训计划,在“学”和“练”中增长本领,不断提升综治干部法律运用能力、风险防控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运用能力、舆论引导能力。

“发挥一系列沟通协调作用”。主动联系协调镇派出所、司法所、“一镇三乡”矛盾调解中心等开展矛盾纠纷调解、扫黑除恶、禁毒、反电信网络诈骗、打击治理养老诈骗等各项工作,形成合力保一方平安。

“浓厚一种法德共治氛围”。根据龙南山区实际,以深入实施“县乡一体、条抓块统”改革为契机,提升“一镇带三乡”基础保障水平,成立了龙南舒心驿站。牵头开展突发事件处置、积案化解和人员稳控工作,以“联调、联处、联助”为根本要素,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老娘舅调解团”、公益律师团等调解能手作用的同时,整合“三联中心”和乡镇综治中心资源,实现大事不出村,服务不缺位,为龙南片区完善基层治理,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探索新路径。

“确保一方和谐平安稳定”。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工作,落实班子成员包村、乡村干部包户工作机制,认真做好重点时段重点人群的日常监督与实时管控;做好日常的基层基础大排查工作、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心得体会篇6

平安中国建设是关乎国家安全、民生大计的大事。建设的内涵在不断拓展,此次《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也指出了十大建设主要任务,致力于高水平推进平安浙江、平安中国进入规范化、法治化新阶段。

平安建设需全民参与。《条例》强调了全民参与的重要性,顽疾问题不是靠单一的部门或者人员能解决的,创新群众自治方式,凝聚社会合力,才能高效保质维护社会稳定。白石镇利用“民情茶馆”、民生议事堂(协商驿站)等自治新形式,以喝茶聊天等轻松形式聚集村民和两代表一委员进行协商议事,收集民情,就地化解,为发挥群众主观能动性提供了很好的借鉴与经验。

平安建设需防范化解。《条例》在第三章中明确了切实可行的综合风险防控制度与措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加强源头预防,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人群持续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提升行动,落实责任清单,强化风险研判,切实把化解的工作抓早、抓小、抓细、抓实。

平安建设需数字赋能。数字平安建设强调依托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整合平安建设相关数字化应用和资源,提升治理水平。作为基层乡镇,围绕群众端上传与指挥端下达,搭建掌上指挥、基层治理一件事等线上治理与服务平台,推动基层治理智慧化转型,对提高智治水平意义深远。

“枫桥经验”、“浦江经验”熠熠生辉,闪耀着治理智慧,唯有深刻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和要求,主动作为,积极践行,推进平安建设工作向着更加深入和广阔方向发展,才能建设起更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

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心得体会篇7

随着7月1日正式施行《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标志着平安浙江建设已迈入规范化、法治化新阶段。

“治政之要在于安民”。人民生命安全高于一切,公共安全牵系千家万户,是保障社会安定、社会秩序良好稳定的重要体现。《条例》从“八大原则”“十大任务”等对平安建设进行了系统性地阐述,并明确平安建设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条例》的颁布不仅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奠定了重要法律基础,同时也提醒我们每个公民,要积极参与到安全建设中来,平安不仅仅是由政府和执法部门的工作来维护,是每个公民都应当具备的安全意识和法律素养。

“安民之道在于察其疾苦”。浙江是“枫桥经验”、“浦江经验”的发源地,拥有全面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平台建设、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先发优势。《条例》聚焦平安建设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制定专项举措和相应规定,旨在通过规范加强基层社会治理,以民众需求为导向,从基础网格最末端做起,真正落实解民忧、纾民困、谋民利的工作举措,为基层一线指明工作方向,让民生跟着民声走,守护平安和谐,全力护航共同富裕

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心得体会篇8

此次实施的《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作为我省平安建设领域首部基础性、综合性法规,标志着平安浙江建设迈入规范化、法治化的新阶段,更为基层深化推进平安建设指明了方向和路径。

社会稳定和安全,是改革发展的重要保障。条例把防范和化解社会风险摆在突出位置,从源头防范和专项治理两个维度,为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和问题,提升平安建设现代化水平。通过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夯实长治久安。

强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积极鼓励村居、企业等参与平安建设,同时进一步发挥“一中心、四平台和一网格”作用,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坚持系统治理、总额和智力、源头治理和转向给治理相结合,紧扣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的关切和感受,在共建共治共享中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条例坚持传承和践行“浦江经验”原则,推行领导干部特别是市县领导干部下基层接访制度,各级领导干部直奔基层、直面群众、直击矛盾、直接解决问题,面对面听民声、心连心解民忧、实打实惠民生,能够更好地促进信访问题的源头治理、积案化解以及基层治理能力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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