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财政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工作要点(全文)

时间:2022-09-09 15:15:04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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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财政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工作要点(全文)

 

 2 2022 年财政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工作要点

  2022 年,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力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和组织振兴,努力开创财政支持乡村振兴战略新局面。

 一、着眼伟大建党精神,红色引领财政支持乡村振兴

 (一)加强红色引领。深入学习领悟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学习领会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 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自觉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纳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主题中来,牢固树立财政部门是政治机关意识,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以党建引领财政业务,持之以恒紧抓党史学习教育,更好地运用党建武装头脑、指导工作,促进党建与财政支持乡村振兴深度融合。(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涉农区财政局)

 (二)坚持从严治党。不断增强主体责任,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推动财政职责与监管职责“双责联动、协同监督”乡村振兴,确保财政资金“花得其所”。增强保密和安全意识,加强

 保密和安全管理。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勇担当善作为,保障乡村振兴领域民心工程等民生民事落地落实。(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涉农区财政局)

 (三)巩固乡村治理。健全村级组织运转制度,切实保障村干部报酬和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薪酬待遇,增强基层组织干部积极性,提升农村基层治理能力,不断巩固党在农村执政根基。持续做好乡村治理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巩固“后半篇”文章,推动农村财务制度落实、财务管理公开、财务监督有效有机结合、相互促进,不断完善村级财务规范管理机制,有效理顺乡村治理经济秩序。(责任单位:农业处、会计处,涉农区财政局)

 二、着眼优先发展要求,加大乡村振兴投入

 (四)完善财政支持乡村振兴政策。积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全力而为、突出重点,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努力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政府专项债券等渠道资金,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认真落实中央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部署,研究制定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考核细则,确保按规定提高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集中支持乡村振兴重点任务。

 坚持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原则,对共同事权项目按规定由市、区两级共同承担,确保财政保障可持续。认真完善“支农兴水”资金管理办法,研究制定我市“十四五”时期渔业油补政策调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示范区等实施方案。持续开展 2022 年财政支持乡村振兴资金投入情况统计分析工作,切实保障中央和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领域“硬”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各相关处,涉农区财政局)

 (五)坚持量力而行、保障重点。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最新要求,以及今年以来市政府领导同志关于财政预算管理特别是对量力而行安排财政“支农兴水”项目资金建议批示要求,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确定项目投资规模、负债水平,合理设定阶段性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依据 “十四五”市财政乡村振兴领域资金测算规模,突出重点、区分缓急,调整优化项目资金需求结构,做好支出预算排序,优先落实中央考核“硬指标”,市委市政府“硬任务”,以往年度“硬缺口”等任务。(责任单位:各相关处,涉农区财政局)

 三、着眼农民富裕富足,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六)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持续把脱贫县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支持重点,并加强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衔接。

 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际需要和财力状况,合理安排财政投入规模,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提高工作效率,把更多时间留给工作一线的同志们。如遇急需资金项目,急事急办、特事特办,进一步压缩拨款时间。(责任单位:各相关处,涉农区财政局)

 (七)调整优化专项扶贫和结对帮扶资金政策。优化财政资金分配机制,突出支持重点,倾斜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及新疆、西藏的脱贫县。统筹兼顾脱贫和非贫困的关系,着力推动均衡发展。积极研究制定扶持经济相对薄弱村发展政策,创新财政支持模式,统筹用好财政资金,大力吸引金融资源和社会资本投入,增强村集体经济改革发展活力,促进全市农村集体经济全面发展。

 (责任单位:政法处、农业处、金融处,涉农区财政局)

 (八)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完善社会救助政策措施,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坚持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盘活存量资金等方式,强化资金保障,做好低保、特困、低收入家庭、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救助供养,切实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属性,解决好广大农村符合条件人群的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困难,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支持落实就业成本扣减和低保渐退期政策,激发农村困难群众自生能力。持续支持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工作,

 逐步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责任单位:社保处、基建处,涉农区财政局)

 (九)激发农民增收内生动力。持续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发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作用,促进农村劳动力技能提升。支持落实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相关政策,加强精准帮扶力度,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公共就业服务,促进农村劳动力尽快实现就业创业。支持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并按规定给予补贴。支持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能力提升、种养加能手技能、返乡下乡者创业、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示范等培训,不断提升农民增收能力。(责任单位:社保处、农业处,涉农区财政局)

 四、着眼农业高质高效,助力打造现代都市型农业升级版

 (十)助力现代农业产业。“点线面”结合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加快推进农业产业融合项目建设。支持创建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农业产业强镇。统筹财政资金支持 20 万亩设施农业建设。优先落实农机具购置补贴、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防疫及救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支持培育多元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助力农业信贷担保发展,

 缓解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状况。支持气象“部市合作”项目建设,推动气象保障乡村振兴。(责任单位:农业处,涉农区财政局)

 (十一)保障重要农产品安全供给。优先安排粮食风险基金,全力保障市级储备粮油补贴费用支出,积极配合做好地方储备粮增储工作。完善支持生猪稳产保供政策,确保到年末全面恢复到 2017 年水平。不断做好蝗虫、草地贪夜蛾等重大病虫监测防控,统筹抓好非洲猪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和高致病性禽流感等人畜共患病防控,保障农业生产和品质“双安全”。支持渔业增殖放流,恢复重要渔业水域渔业资源。(责任单位:经建二处、农业处,涉农区财政局)

 (十二)全力服务“米袋子”“菜篮子”保供。认真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及时落实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政策,支持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双增长”。大力支持小站稻产业振兴,确保种植面积稳定。综合运用“以奖代补、先建精补、金贷财补”等扶持措施,保障三大主粮播种面积只增不减,提升蔬菜、肉类、禽蛋、牛奶等主要“菜篮子”供给保障能力,稳稳抓牢“米袋子”、“菜篮子”。(责任单位:农业处,涉农区财政局)

 (十三)支持种业发展和耕地保护。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

 护开发利用,推动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建设。支持耕地保护和提升,建设旱涝保收、高产稳产高标准农田 26 万亩,开拓农业增产增效“肥田沃土”。扩大稻渔综合种养示范面积,实现“一水两用”、“一地双收”。加强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建设,实施农业节水灌溉工程,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 3 万亩以上。巩固防汛抗旱水利工程,提高防灾减灾能力。(责任单位:农业处,涉农区财政局)

 五、着眼乡村宜居宜业,支持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十四)推动乡村生活环境绿色宜居。支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确保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以上。支持 4 个区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进一步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推动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市级重点造林绿化工程、重点生态林管护、湿地保护修复等,修订湿地生态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继续对重要湿地核心区、缓冲区实施退耕还湿、退渔还湿工程流转集体土地,按照每亩 500 元标准进行补偿,持续促进乡村生态保护与修复。着眼推动城乡交通一体化发展,持续深入推进我市“四好农村路”建设,积极统筹中央和市财政资金,支持提升改造农村公路 300 公里,促进农村公路发展质量和效益再上新台阶。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强化工作效果导向,依据各涉农区在全市垃圾分类工作考核结果分配资金,推动各区

 不断提升垃圾分类及无害化处理水平。全面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善依效付费考核办法,健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机制。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胜利收官,构建厕所长效管护和粪污无害化处理机制。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农村综合改革、农村环境整治等资金支持,启动第二批 150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建设,助力农村全域清洁化工程,基本形成“干净、整洁、有序、美化”的农村人居环境。(责任单位:农业处、综合处、基建处、经建一处,涉农区财政局)

 (十五)统筹推进水资源、水生态、水安全“三水”民生建设。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在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着眼提高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大力实施农业节水,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把农业用水效率提上去、总量省出来。持续推进重点区域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逐步实现采补平衡。提升水生态治理能力,强化河长制湖长制,加强蓟运河、潮白新河治理及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提升农村供水安全能力,优先保障财政补助“引江引滦”水费,支持宝坻、静海实施引江供水工程建设,确保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安全。(责任单位:农业处,涉农区财政局)

 (十六)促进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发展。继续实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三年行动方案,支持实施提升改造中小学 C级校舍、扩大中小学教育资源奖补、提升改造中小学校体育场

 馆、新增中小学教学仪器配置等项目,扎实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继续落实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政策。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对于乡村医生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予以保障。按规定资助农村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巩固完善待遇保障水平。按照中央和我市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体系要求,积极推进涉农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实施农村文化、戏进农家等公共文化项目,持续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标准化。(责任单位:教科文处、社保处,涉农区财政局)

 六、着眼财政管理水平,大力提高财政支持乡村振兴效益

 (十七)提升财政服务乡村振兴管理水平。推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管理改革,实现试点区农业农村、人社、民政领域直接到人到户的财政补贴资金通过社会保障卡方式发放,全面提高财政补贴资金发放效率,确保各项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户。深入开展财政支持乡村振兴重点领域调查研究,加强政策宣传、信息报送、政务公开,积极回应农业农村农民关切,不断营造风清气正、奋发向上、干事创业的工作氛围。(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十八)加快建立精打细算和绩效导向机制。坚持系统观

 念、大局意识、底线思维,加快建立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制度,根据收入增减变化确定乡村振兴领域可支配财力规模,不做脱离实际财力的承诺,有效防范财政运行风险、部门支付风险和基层稳定风险。落实“真过紧日子”要求,精打细算、精准花“钱”、精细管理,强化专家论证和财政投资评审等程序,完善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加强财政支持乡村振兴资金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扩大事前绩效评估范围,硬化预算绩效管理约束,形成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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