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阳光计生行动优秀5篇

时间:2023-07-24 10:36:01 来源:网友投稿

阳光计生行动优秀乐人口发[2011]34号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局:现将《“阳光计生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于每月第一个星期五以前汇总上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阳光计生行动优秀5篇,供大家参考。

阳光计生行动优秀5篇

阳光计生行动优秀篇1

乐人口发[2011]34号

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局:

现将《“阳光计生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于每月第一个星期五以前汇总上报上月数据和分析报告至市人口计生委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五月九日

乐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阳光计生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提高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部门及公共服务行业、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国家人口计生委2008年在全系统开展阳光计生行动,按照国家和省人口计生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现就我市深入推进阳光计生行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深入推进“阳光计生行动”,要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公开、行风评议、监督维权为重点,实行“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维权”,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增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阳光计生行动是一项整体推进的系统工程。我市已于2009年开通了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各地要通过推动规范运作、扩大影响,重点查处行风评议和12356阳光计生热线反映的有社会影响、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实现巩固提高、良性互动,逐步建立法制化的长效机制。

二、主要内容

(一)以信息公开带动“阳光管理” 以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契机,依据《阳光计生行动规范(试行)》和《基层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标准》,以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贯彻执行为重点,全面推进地方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提升公民法律素养,增强公民守法意识,维护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法律、法规、政策的社会导向和行为规范作用,营造遵纪守法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实现依法、公开、透明的“阳光管理”。基本要求:

1、内容全面。包括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投诉举报渠道等等。生育政策、技术服务政策、奖励优惠优待政策、违法生育责任追究、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及实际执行情况等是应当公开的重点。

2、更新及时。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合法、准确、及时。特别是有涉及公民权利义务和利益的政策调整时,要主动公开及时更新。

3、渠道广泛。针对县乡村不同层级、地域、对象、重点,采取影视广播、网络、平面媒体以及专栏、墙报、印刷品等多渠道结合的公开形式,确保信息公开的广覆盖、可获性、实效性。

4、形式规范。各县(市、区)对本辖区范围内信息公开的形式、内容、项目、版式制作等进行规范。

(二)以民主评议推动“阳光服务” 开展阳光计生行动,要坚持以民主评议推动“阳光服务”,通过集中评议、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网络调查、电话访谈等方式,重点围绕三大评议开展工作:在农村开展“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在城市开展“请流动人口评计生”、在系统内开展“下评上”活动。通过对系统政风行风进行评议,与整改反馈相结合,着力解决服务意识不强、质量不高、行风不实等问题,进一步创先争优,推动依法管理、优质服务。

(三)以社会监督促进“阳光维权”

1、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市县人口计生部门都要设置信访接待室,落实信访工作人员。实施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制度。坚持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新提拔干部和新进公务员信访岗位锻炼制度。探索建立电子信访平台,积极参与“阳光政务热线”节目。

2、规范阳光计生服务热线运行。通过信息公开方式让公众知晓12356阳光计生热线;确保接入单位24小时电话畅通;确保接听人员经过系统严格培训,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心理素质能够胜任;规范健全12356阳光计生热线受理、处理、转接、反馈程序,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局每月第一个星期五以前汇总上报上月数据和分析报告至市人口计生委办公室。

3、发挥行风监督员作用。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育龄群众代表和社会知名人士担任行风监督员,明确监督员的职权和责任,建立意见建议沟通和整改情况通报的良性互动机制。

4、完善舆论监督制度。在各级党委宣传部门的领导下,加强与主流媒体的协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重视发挥主流媒体的监督作用。对媒体反映的重大问题,主动查处并及时报告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人口计生部门;对反映不实的问题,要及时澄清事实真相,正确引导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5、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各县(市、区)要出台实名举报奖励办法和对举报人的保密保护制度,并通过信息公开让公众知晓。举报奖励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部门预算。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

2011年6月30日以前,各县(市、区)通过会议、文件、简报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阳光计生行动”的指导思想、目的意义、活动内容、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让全社会都知晓活动内容,努力构建人人主动参与的良好局面。

(二)整体推进

2011年7月1日起,各县(市、区)要全面铺开整体推进信息公开、行风评议、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建立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管理系统。即运用计算机和信息技术,对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进行智能化管理,逐步实现全市规范的公众自助语言咨询和人口计生系统联网受理等功能。省信息办统筹组织实施“万网工程”,免费为机构单位网站设计建设,各地应当主动参与,建设12356阳光计生服务网站,着力打造阳光计生品牌。

(三)阶段评估

2011年11月 - 12月,各县(市、区)依据《阳光计生行动规范(试行)》进行自查总结,市人口计生委根据《基层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标准》推荐县(市、区)申报基层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各县(市、区)自查总结请于11月30日决报市人口计生委办公室。省人口计生委将适时组织对各县(市、区)阳光计生行动进行考核评估,对市人口计生委推荐的县(市、区)申报单位进行验收。

四、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局应当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和业务机构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认真分析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切实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及时反馈整改结果。各级人口计生委应当把阳光计生行动进展情况列入工作总结报告,并将“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受理情况作为月报,及时报告市人口计生委。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局纪检组要加强督促检查,加大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不作为行为。

阳光计生行动优秀篇2

阳光计生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深化阳光计生行动,进一步规范人口计生政(村)务公开、民主评议、社会监督机制,大力实行“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维权”,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阳光计生行动规范(试行)》和《基层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标准》的要求及省市县文件精神,特制定2012年阳光计生行动工作方案。

一、全面实行人口计生政务公开,推进“阳光管理”

镇、村(社区)要全面推进人口计生政务公开,统一规范公开的主要形式和内容,明确主体,分级实施。镇上今年全面建设完成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和人口计生政策宣传栏;要规范公开内容,将群众关心关注的人口计生法律法规、“两个纪律”、“七不准”、“十禁止”、阳光计生服务热线“12356”和举报电话、奖优政策措施兑现情况(动态)、违法生育家庭缴纳社会抚养费情况(动态)以及生育、节育等情况向群众公开。通过规范公开,让群众达到“五个明白”,即(明白政策规定和要求、明白自身权利和义务、明白服务项目和标准、明白办事程序和结果、明白维权途径和渠道)。强化宏观管理,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增强决策透明度,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以计划生育政策执行情况为重点,全面推进基层人口计生政务公开,提高依法管理水平,实现“阳光管理”。着力解决以权谋私、乱收费、乱罚款问题,推进依法行政,防止不正之风。

二、认真开展人口计生政风行风评议活动,推进“阳光服务”

镇计生办要有计划、按步骤的开展人口计生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一是在农村基层深入开展“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活动,推动基层转变之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兑现服务承诺,倡导上门服务和村级计生专干代理服务制。二是在社区重点开展“请流动人口评计生”活动,尊重和保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法权益,提供“一条龙”服务。三是在人口计生系统内部开展“下评上”活动,推动工作作风转变,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让群众得实惠,使计划生育服务更温馨、更具时效性、更“阳光”。着力解决服务意识不强、质量不高、作风不实等问题,全面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水平。四是要积极参加县政府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做到在评议中整改,在整改中提高,实现人口计生各项工作争优创新。

三、认真开展“阳光计生”热线服务,促进“阳光维权”

人口计生部门要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积极开展“12356”阳光热线服务,方便群众咨询、投诉和反映的方案建议;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和效率,推行限时办结制和首问责任制,增强监督维权实效。完善特邀监督员制度,积极聘请育龄群众代表和社会知名人士担任行风监督员;完善实名举报奖励制度,调动人民群众监督人口计生工作的积极性;完善舆论监督制度,重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维护作用。通过阳光热线服务和各项制度的建立完善,逐步形成全面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长效机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四、加强组织领导,推动阳光计生行动扎实开展

一是加强对阳光计生行动的组织领导。由分管领导牵头,成立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阳光计生行动”的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相应的工作责任制,加快阳光计生工作步伐,将阳光计生工作责任到人、任务到人、标准到人,切实在最短的时间内以高标准、高质量、全覆盖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二是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要充分利用宣传栏、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开展阳光计生行动的重大意义,宣传阳光计生行动的主要内容的工作要求,宣传阳光计生行动的典型经验,为全面落实阳光计生行动规范和标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是强化监督考核。计生办建立考评制度,加强对阳光计生行动的监督检查,把“阳光计生行动”列入目标管理考核,对群众不满意的人和事,严肃查处,加大行政问责力度,保障群众的合法利益,增强执行基本国策的严肃性。

四是抓好建档,规范管理。在开展阳光计生行动中,要注意加强对各项工作资料的收集,及时建档归档,要特别做好“政务公开、监督评议”等资料的存档工作。

附:**“阳光计生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计生办

二○一二年四月十日

阳光计生行动优秀篇3

阳光计生行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阳光计生行动”,是人口计生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提高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部门及公共服务行业、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

开展“阳光计生行动”,就是要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民主评议、社会监督为重点,实行“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维权”,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增强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部门及公共服务行业,促进社会和谐。

开展“阳光计生行动”,首先要以政务公开带动“阳光管理”。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契机,全面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公开。认真贯彻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的意见》,深入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强化领导机关宏观管理职能,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增强决策透明度,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以计划生育政策执行情况为重点,全面推进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提高依法管理水平,实现“阳光管理”。着力解决以权谋私、乱收费乱罚款问题,推进依法行政和党员干部带头实行计划生育,防治不正之风。

开展“阳光计生行动”,要坚持以民主评议推动“阳光服务”。在农村基层深入开展“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活动,推动基层转变作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兑现服务承诺;倡导上门服务和村级计生专干代理服务制。在城市社区重点开展“请流动人口评计生”活动,尊重和保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法权益,倡导建立便民服务大厅,提供“一条龙”服务。在系统内开展“下评上”活动,推动领导机关转变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为国家谋实策,让群众得实惠,使服务更温馨更“阳光”。着力解决服务意识不强、质量不高、作风不实等问题,全面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水平。

开展“阳光计生行动”,要以完善社会监督保障“阳光维权”。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启用“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方便群众咨询、投诉和反映意见建议;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和效率,推行限时办结制和行政问责制,增强监督维权实效。完善特邀监督员制度,积极聘请育龄群众代表和社会知名人士担任行风监督员;完善激励群众监督的实名举报奖励制度,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监督人口计生工作的积极性;完善主动接受舆论监督的制度,重视发挥主流媒体的监督维权作用。逐步形成全面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长效机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近年来,河南省特别是安阳市积极探索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办事公开、村(居)务公开和便民服务、维权监督的新路子,倾力打造“阳光计生”,赢得了广大群众的支持和好评。各地人口计生部门要认真借鉴河南省特别是安阳市的做法,坚持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深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2008年,各地要以全面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公开为重点,结合本地实际,建设一批省级“阳光计生行动”示范点。力争用3~5年时间,使全国90%以上的县(市、区)达到示范点的要求,即: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公开及时、全面、真实,群众知晓率达到80%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不侵权,优质服务不失信,廉洁爱民不谋私;依法管

理水平明显提高,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明显改善,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

各省(区、市)人口计生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切实加强对“阳光计生行动”的组织领导,建立工作责任制,细化工作措施,认真部署动员,精心组织实施,抓好典型示范,加强正面宣传,建立考评制度,认真兑现奖惩,确保“阳光计生行动”取得实效。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推进群众评议制和行政问责制,推动“阳光计生行动”顺利开展,让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得到实惠。

阳光计生行动优秀篇4

前进农场开展“阳光计生行动”

近二年来,前进农场计划生育办公室坚持把“阳光计生行动”作为顺民意、惠民生、转作风的重要举措来抓,实行“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维权”,进一步深化了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不断提高了计划生育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从而推动了全场人口计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农场在泽鑫园广场设立计划生育宣传厨窗,为全场群众提供一个了解政策、掌握实情、实施监督的有效平台。一是公开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大力推进人口计生普法教育,增强广大群众依法实行计划生育和依法维权意识;二是公开办事程序,增加透明度,使群众有章可循;三是公开免费服务项目,切实保障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服务;四是公开优惠政策,大力宣传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让全场计划生育家庭充分享受到改革发展成果;五是公开工作纪律,要求计生工作人员按法定职权和程序办事,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二、在“公开便民”上下功夫,积极搭建百姓计生连心桥。不断创新服务形式,延伸服务领域,拓宽服务渠道,强化服务职能,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最大限度地方便和满足各族群众。一是简化办事程序,对群众申办各种计划生育证件,坚决做到“零收费、无障碍、即时办”;二是加强行业服务窗口建设。三是开展生殖保健免费服务,为育龄群众提供生殖健康普查普治服务;四是开展上门服务,切实做到《生育服务证》送上门、避孕药具送上门、《光荣证》送上门、计生宣传品

送上门、致富信息送上门。

三、在“公开维权”,努力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积极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设置信访接待室,设立了举报箱、举报电话,不断提高了信访工作质量和效率。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群众最为关切的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四、在“公开评议”上每年深入各管理区开展1次群众需求调查,掌握了育龄群众的对计划生育的所想所需所急。同时,在半年、全年检查和日常督导工作中对群众的满意率进行调查,进一步增强了广大人口计生干部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阳光计生行动优秀篇5

阳光计生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民主评议、社会监督为重点,深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实行“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维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充分依靠人民群众,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有效防治不正之风,确保权为民所用,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增强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部门及公共服务行业,促进社会和谐。

二、主要内容

(一)以政务公开带动“阳光管理”。

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契机,全面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公开。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深入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强化领导机关宏观管理职能,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增强决策透明度,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以计划生育政策执行情况为重点,全面推进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提高依法管理水平,实现“阳光管理”。着力解决以权谋私、乱收费乱罚款问题,推进依法行政和党员干部带头实行计划生育,防治不正之风。

(二)以民主评议推动“阳光服务”。

在农村基层深入开展“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活动,推动基层转变作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兑现服务承诺;倡导上门服务和村级计生专干代理服务制。在城市社区重点开展“请流动人口评计生”活动,推动城市人口计生部门尊重和保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法权益,倡导建立便民服务大厅,提供“一条龙”服务。在系统内开展“下评上”活动,推动领导机关转变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为国家谋实策,让群众得实惠,使服务更温馨更“阳光”。着力解决服务意识不强、质量不高、作风不实等问题,全面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水平。

(三)以社会监督保障“阳光维权”。

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启用12356“阳光热线”,方便群众咨询、投诉和反映意见建议;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和效率,推行限时办结制和行政问责制,增强监督维权实效。完善特邀监督员制度,积极聘请育龄群众代表和社会知名人士担任行风监督员;完善激励群众监督的实名举报奖励制度,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监督人口计生工作的积极性;完善主动接受舆论监督的制度,重视发挥主流媒体的监督维权作用。逐步形成全面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长效机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组织实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广大人口计生干部要正确认识开展“阳光计生行动”,是人口计生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加强行风建设、提高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部门及公共服务行业、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自觉增强政治责任感,积极参加“阳光计生行动”。各级人口计生部门领导班子要加强对“阳光计生行动”的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工作措施,认真部署动员,精心组织实施,确保“阳光计生行动”扎实有效,防止搞形式主义。

(二)抓好示范,搞好宣传。

“阳光计生行动”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以求真务实精神和科学态度统筹推进,积极抓好示范点建设。2008年6月,国家人口计生委政务公开和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在河南省安阳市举办“阳光计生行动”启动仪式,组织省级人口计生部门分管政务公开和纠风工作的负责同志参观国家级示范点安阳市开展“阳光计生行动”的做法。省级人口计生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抓好典型示范,及时总结经验,以点带面,整体推进。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加强正面宣传,为开展“阳光计生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突出重点,扎实推进。

“阳光计生行动”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始终坚持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让人民群众不断得实惠。2008年,各地要以全面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公开为重点,结合本地实际,建设一批省级“阳光计生行动”示范点。力争用5年时间,使全国90%以上的县(市、区)达到示范点的要求,即: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公开及时、全面、真实,群众知晓率达到80%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不侵权,优质服务不失信,廉洁爱民不谋私;依法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明显改善,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

(四)加强检查,促进落实。

积极探索建立“阳光计生行动”保障机制,建立考评制度,认真兑现奖惩。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监督检查,推动“阳光计生行动”顺利开展,重点推进群众评议制和行政问责制的落实。对群众不满意的行为,如:不公开或搞假公开的;有诺不践、影响民生的;作风粗暴、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违反规定收费罚款或强行提供有偿服务的;对群众正当要求和合理意见置之不理,或因不作为造成群众的合理诉求得不到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以及影响效能建设的其他行为,必须严肃查处,加大行政问责力度,以提高基本国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附件:

2008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安排

一、评议目的

根据《2008年反腐倡廉建设重点工作责任分解》(国人口发[2008]10号)的要求,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整改重点,通过组织开展“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和“请流动人口农民工评计生”活动(以下简称“双评活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努力提高技术服务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评议范围

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和技术服务机构。在农村的县、乡(镇)主要开展“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活动。在城市的区、街道(社区)主要开展“请流动人口农民工评计生”活动。

三、评议内容

本次评议内容主要包括:育龄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度评价,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技术服务、文明执法、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等5项主要内容。

四、评议方法

(一)制定、发放调查表,对计划生育服务对象进行问卷调查。调查表采取现场发放、无记名填写回收的办法。

(二)在评议过程中,人口计生委将组成抽查组,采取查看评议活动资料、召开计划生育服务对象座谈会等形式,了解评议活动进展情况。

五、评议安排

民主评议行风活动自2008年6月至2008年10月,主要分为四个阶段:

(一)安排部署。2008年6月上旬,国家人口计生委印发《2008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安排》。各省(区、市)人口计生委进行部署,并制定本省(区、市)“双评活动”实施意见。

(二)组织实施。2008年6月至8月,各省(区、市)人口计生委根据本省(区、市)“双评活动”实施意见,组织开展评议活动。

(三)集中整改。2008年9月,各级人口计生委针对评议活动中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加以落实。

(四)总结评估。2008年10月,各省(区、市)人口计生委将“双评活动”情况及有关数据统计汇总情况书面报国家人口计生委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有关要求

(一)充分认识开展“双评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开展“双评活动”与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结合起来,与加强人口计生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结合起来,与树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形象结合起来。

(二)各级人口计生委纠风工作领导小组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精心设计,周密部署“双评活动”。制定的实施方案要具有科学性、可操作性。在“双评活动”中,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规范技术服务行为

(三)在“双评活动”中,要按照实施方案的内容、标准和程序,认真组织填写评议问卷,将评议过程和评议结果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保证参加评议的人员中已婚育龄妇女数不少于参加评议总人数的60%;有效评议问卷回收率在95%以上。严禁在评议活动中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

(四)在“双评活动”中,要始终坚持纠评建并举、以评促纠、以评促建的方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以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检验“双评活动”成果的根本标准,使广大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

“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活动”评议问卷(A)(略)

“请流动人口农民工评计生活动”评议问卷(B)(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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