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全文)

时间:2022-07-26 19:35:03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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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全文)

 

 库伦旗委组织部机关党支部换届 选举办法 库伦旗委组织部机关党支部换届 选举办法

 (草

 案)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新一届中国共产党库伦旗委组织部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由旗委组织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程序的确定等工作,由党支部委员会负责,选举工作由党支部委员会主持。

 三、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委员实行差额选举,书记、副书记实行等额选举。

 四、新一届中国共产党库伦旗委组织部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应选候选人名额为 6 名,差额为 1 名;书记、副书记应选名额各为 1 名。

 五、候选人建议名单,由旗委组织部全体党员推荐,由党支部委员会根据推荐情况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并经过严格考察和公示后,由党支部委员会提出并经部办会研究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上报旗直属机关党委,根据上级党委的批复,经党员大会酝酿讨论后,由与会党员表决确定候选人名单。

  六、参加选举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七、选举分两张选票,即委员和书记、副书记选票各 1张。委员候选人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用蒙、汉两种文字印制),在同一票箱投票。

 八、填写选票要使用蓝色和黑色钢笔、圆珠笔和碳素笔,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

 九、不能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他人按自己的意志代写,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十、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投弃权票。投不赞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对所列候选人,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不赞成的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时,请在另选人姓名后面的空格内写上自己所要选的人的名字,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不划“○”的视为无效。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十一、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十二、计票时,全部书写模糊且无法辨认的选票,全票作废;部分书写模糊的,可以辨认的部分有效,无法辨认的部分无效。

  十三、候选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员半数的,始得当选。获得赞成票数超过半数的候选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果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获得赞成票数超过半数的候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以从未当选的得票多的候选人中重新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时,由支部委员会研究提出意见,经半数以上党员同意,也可以不再选举。

 十四、宣布大会选举结果时,按得票多少顺序宣布,选举产生委员。

 十五、会场设 1 个票箱,不设流动票箱。投票顺序是:首先监票人投票,然后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其他党员依次投票。

 十六、选举设监票人 2 名,监票人由党支部委员会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提名,大会通过。

 推荐为候选人的党员不能担任监票人。监票人在党支部委员会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工作人员由党支部委员会指定,在监票人的监督下工作。

 十七、选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

 十八、本选举办法由党支部委员会提出,经大会党员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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