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惩制度(全文)

时间:2022-08-05 16:40:04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奖惩制度(全文),供大家参考。

奖惩制度(全文)

 

  佛山市至信诚钢铁贸易有限公司营运中心 奖惩规定管理制度 目 的:

 为了 让至信诚钢铁贸易营运中心员工之奖惩有所依据, 人事行政部制定了 员工奖惩办法, 其中奖励部分有: 晋升, 奖金, 调薪, 红利, 记大功, 小功, 嘉奖等. 惩戒的部分有: 警告, 记过, 记大过, 降薪, 降级, 开除等项目.

 内容:

 一.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营运中心各级管理部门的所有员工。

 二、

 奖惩分类:

 奖励 处罚 奖励类别 1.

 嘉奖 2.

 记功 3.

 记大功 奖励形式 处罚类别 1.

 警告 2.

 记过

 3.

 记大过 4.

 降级 5.

 辞退、 开除处罚形式 1.

 通报表扬 2.

 提前转正(试用期内员工)

 3.

 特别嘉奖 4.

 晋升 5.

 物质奖励 1.

 通报批评 2.

 延长试用期(试用期内员工)

 3.

 降薪 4.

 赔偿损失 5.

 罚款 三. 权责分掌 1.

 奖惩提拟部门应调查清楚事件经过, 提出奖惩建议, 填写《奖惩申报表》, 交行政部备查; 在接到行政部或总经理签发的《奖惩申报表》 后通知当事人。

 2.

 行政部负责所有的奖惩审查, 在接到部门的《奖惩申报表》 后, 认真核实, 若与事实相符则通知其部门主管并发布奖惩公告; 若与提拟事实不符, 则行政部负责向提拟人作出说明.

 3.

 奖惩记录载入员工个人档案并列入当年度绩效考核评比中.

 四. 奖惩资格: 员工奖励资格如下:

 1.

 为公司创造显著经济效益;

 2. 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

 3. 为公司挽回重大社会荣誉;

 4. 改进管理成效显著;

 5. 培养和举荐人才 (一)

 各级主管有资格对属下员工的行为或工作绩效作出奖惩提拟 (二)

 行政部、 部门各级经理、 主管、 公司级管理者有资格按公司规章制度处罚各部门违章之员工。

 五、 奖励条例 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 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对表现优秀, 成绩突出的员工实行奖励制度。

 为激励员工热衷于本职工作, 发挥其工作热情, 产生敬业爱岗意识, 特制订定以下奖厉条例。

 奖励形式分为:

 记大功、记功、 嘉奖。

  (一)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可酌予“记大功”, 记大功者每次发放奖金 300元, 并于当月工资发放时一次性一并发给。

 1.

 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 提出方案, 经实行成绩显著者;

  2.

 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 提出具体方案, 经执行确有成效, 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3.

 办理重大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功绩者;

 4.

 节约物料, 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 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5.

 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 通于负责, 奋不顾身, 处置得当, 极力抢救, 使用权公司利益受重大损失或将损失降至最低者;

 6.

 敢于同坏人、 坏事作斗争, 举报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使公司避免重大损失的;

 7.

 对公司利益和发展作出其他显著贡献的; 对舞弊、 或有危害公司权益行为, 能予以揭发制止者;

 8.

 研究改善生产设备, 有特殊功效者;

 9.

 对历年来之行政管理, 或技术上之困难处理得宜, 致久积恶习得以排除者;

 10. 改时管理技术而发挥最大功能, 及节省使用原材料而降低成本, 有据可证者;其它事实证明合乎记大功条件者;

 11. 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 (二)

 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可酌予“记功” , 记功者每次发放奖金 200 元, 并当月工资发放时一次性一并发给.

 1.

 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2.

 其它事实证明合乎记功条件者;

 3.

 制订工作方案确实可取, 并执行认真, 实施后达到预期目标, 效率优异者;

 4.

 管理得当, 使工作秩序井然, 使工作效率提高, 或节省使用原材料减低成本, 获得优良成果者;

 5.

 提供研究之具体建议, 经采行后确有显著优良效果者;

 6.

 抢救变故或灾后修善等善后工作不遗余力, 有突出表现者;

 7.

 对员工纠纷事务处理得宜, 使公司免受损失者;

 8.

 拒受贿赂或馈赠, 尽忠尽守, 足可为员工楷模者;

 9.

 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

 (三)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可予“嘉奖” , 嘉奖者每次发放奖金 50 元, 于当月工资发放时一并发给.

 1.

 品行优良, 技术超群、 工作认真、 遵规守纪, 关心公司, 服从安排, 恪尽职守,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

 2.

 领导有方, 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

 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使生产不致中断者;

 4.

 节省公司各项资源、 资金有显著成效者;

 5.

 其它事实证明合乎嘉奖条件者;

 6.

 工作热忱、 合作愉快, 并有效率成果者;

 7.

 忠于职守、 技能优异对本身职务具有特殊表现者;

 8.

 爱惜公物、 节省原物料有事实可次证明者;

 9.

 对灾害预防措施妥当可灾后修复工作勤勉, 得以减少损失者;

 10. 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

  (四)

 其他对本公司有利益的行为, 具有事实证明者, 亦得以相应奖励。

 (五)

 在年计划内 , 员工的奖励以嘉奖 3 次等到于记功 1 次; 记功 3 次等于记大功1 次。

 (六)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给予特别奖金;

  1. 对业务、 维护或管理有重大改善, 因而提高质量或降低成本者;

 2. 对公司设备维护得宜或抢修工作提早完成, 增加效益者;

 3. 对业务、 维护、 管理之方法作重大改革之建议或发明经采纳施行成效显著;

 4. 对采购、 销售、 会计处理、 财务调度、 人力运用等方法有重大改善, 而降低成本或增加收入可明确计算价值者;

 5. 对天灾人祸可有害公司利益之事件能奋勇救护或预先防止, 使公司免受损失有事实为证者;

 (七)

 一年内记功二次以上者其薪金视实际情况晋升一至二级。

 (八)

 以上为不定期即时奖励。

 公司另设定年度特别奖。

 年度特别奖在每年年终, 由所在部门根据对员工的业绩表现、 工作台态度、 敬业精神、 管理体制创新的综合治理考评后择优推荐, 公司总经理批准, 在年终大会上授予相关荣誉称号、颁发奖状和奖金。

 员工在公司服务满十周年, 将获得由公司总经理签发的纪念金牌奖章。

  六、 惩罚条例

  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 严肃厂规厂纪, 公司对违纪、 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罚制度。

 本公司员工的惩罚处分为“辞退”、“降级”、“记大过”、、“记过”、“警告”。

 (一)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应予以“辞退”、“开除” 处分。

 1. 违反国家法律、 法规者;

 2. 假借职权, 营私舞弊者;

 3. 提供与录用有关的虚假证书供劳动关系状况证明, 骗取公司录用的;

 4. 盗窃公司财物, 挪用公款, 故意毁损公物者;

 5. 在工作场所聚赌;

 6. 无理取闹, 打架斗殴, 影响公司生产秩序和员工生活秩序的;

 7. 在异性宿舍与异性员工同宿的;

 8. 不服从主管的指挥调遗, 且有威胁行为者;

 9. 违反操作规程, 损坏机器设备、 工具, 浪费原材料, 造成公司经济损失 1000元以上的;

 10.

 利用工作时间, 擅自在外兼职者;

 11.

 泄漏公司机密、 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 致公司受重大损害者;

 12.

 品行不端, 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

 13.

 对客户的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

 14.

 在工作场所或宿舍酗酒闹事者;

 15.

 仿效上级主管人员签字, 盗用印信者或擅自用公司名义者;

 16.

 有盗窃、 贪污行为者;

 17.

 故意损坏公司财物, 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

 18.

 违反公司保密制度, 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造成公司较大经济损失的;

 19.

 全年累计记大过达 2 次者;

 20.

 有其他与上述情节相当的。

 (二)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予以“降级”、“记大过” 处分。

 降级、 记大过者每次扣发 300 元, 并于当月工资中一次性扣除。

 1. 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的据, 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

 2. 故意浪费公司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公司利益受损者;

 3. 违抗命令, 或有威胁侮辱主管行为, 情节较轻者;

 4. 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正常调动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

 5. 泄漏机密或虚报事实者;

 6. 在工作时间内偷懒睡觉、 打牌、 下棋、 窜岗者; (直接主管受连带处分)。

 7. 品行不端有损公司信誉者;

 8. 对客户的态度恶劣的;

 9. 在工作场所或危险场所违背禁令或吸烟引火者;

 10. 在工作台场所男女嬉戏, 有伤风化行为者;

 11. 擅离职守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12. 遗失、 涂改、 损毁公司重要文件、 物件或工具者;

 13. 违反安全操作致使公司蒙受损失或造成安全责任事故者;

 14. 属下舞弊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15. 工作懈怠、 失时误事, 致使公司损失且有据可查者;

 16. 忽视职责、 违反正确工作方式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导致公司损失较大者;

 17. 任意浪费使用原物料或损坏公物者;

 18. 不遵循主管指导, 影响工作或业务之推行, 为公司带来损失者;

 19. 托人或代人打卡, 或伪造考勤记录者;

 20. 行为粗暴或不检、 破坏纪律、 屡次不改者;

 21. 见灾不救, 反而回避酿成灾祸者;

 22. 利用职务之便, 取用公司材料制造或修私人物件者;

 23. 泄露公司机密及人事考核内容者;

 24. 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者, 带酒上班者;

 25. 撕毁公文或公告文件及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 机件、 物件、 工具者;

 26. 造谣生事, 散播不实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者;

 27. 未经许可在公司在内召集互助会或募捐活动者;

 28. 未具正当理由对其主管指派之任务, 拒绝执行者;

 29. 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 收受贿赂而使公司利益受损的;

 30. 在工作上欺骗、 隐瞒, 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31. 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

 (三)

 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应予以“记过” 处分。

 记过者每次扣发 200 元,并于当月工资中一次性扣除。

 1. 疏忽过失致公物损坏者;

 2. 未经准许, 擅自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3. 工作不力, 屡诚不改者;

 4. 携带危险物品入厂的;

 5. 在工作场所 制造私人物件者;

 6. 在工作时擅离工作岗位未造成后果者; (直接主管受带责任)

 7. 私自动用消防设备造成公司财产损失或影响正常工作秩序者;

 8. 随意移动消防设备或乱放物品, 阻塞消防通道的;

 9. 违反公司规定, 擅自携带公司物品出厂区的;

 10. 在办公室/卫生间吸烟者;

 11. 管理监督方面松弛, 致所负责之工作散漫、 怠惰、 推诿或回避责任者;

  12. 违反安全管理规定, 有肇轻微事故者;

 13. 散布不利于公司之谣言或公司业务机密, 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者;

 14. 对同仁恶意攻击、 诬告、 作伪证而制造事端者;

 15. 投机取巧、 隐瞒真相、 牟取利益者;

 16. 以不实理由或证明请假者;

 17. 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 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18. 在宿舍私接电源使用电炉、 煤油炉的;

 19. 私自调换床位或留宿外人的;

 20. 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 (四)

 员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 应予以“警告” 处分。

 警告者每次扣发 50 元, 并于当月工资中扣除。

 1. 遇非常事变, 故意规避者;

 2. 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口角, 不服管教者;

 3. 办事不力, 工作时间内偷闲怠眠者;

 4. 浪费物料情节轻微者;

 5. 上班时间私自外出者;

 6. 在厂区未配戴或遗失工作证者未作申报者;

 7. 在厂区内未按规定穿着制服者;

 8. 在工作时间谈天、 打闹嬉戏、 大声喧哗, 阅读无关职务工作之书报杂志或从事规定以外之工作者;

 9. 因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10.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规定情节轻微者;

 11. 初次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者;

 12. 使用公物不爱惜, 情节轻微者;

 13. 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执行职务者;

 14. 违反公司规定在办公室接待访客者;

 15. 随地吐痰或乱丢垃圾, 破坏环境卫生者;

 16. 人员离开办公场所未将重要文件收拾整理者;

 17. 公出办事不填写公出单者;

 18. 浪费公司财物或公物私用的;

 19. 未经批准, 上班时间会私客或打私人电话的;

 20. 下班后不按规定关灯、 关电、 关水、 关窗、 锁门的;

 21. 品行不正、 无礼、 辱骂他人者;

 22. 无正当理由迟到或早退(一月达 4 次或以上)

 的;

 23. 受指定或培训开会人员, 无故不参加者;

 24. 工作时间内, 未经批准私自会客或打私人电话者;

 25. 工作时间内喧哗、 大声闲谈干扰他人工作者;

 26. 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

 员工的惩处, 经查证属实, 批评教育无效的, 第一次口头警告, 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 1 次, 并罚款 10 至 20 元; 在年度内, 每警告(口头警告包括在内)3 次等于记过 1 次, 每记过 3 次等于记大过 1 次;

 全年记大过 2 次者, 可予以辞退; 一个月内被记过 2 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 5次以上的, 可予以辞退。

  佛山市至信诚钢铁贸易有限公司

 营运中心

  2011 年 11 月 22 日

 编制:

 审核:

 审批:

推荐访问:奖惩制度 奖惩制度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