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民主协商工作实施方案(全文完整)

时间:2022-08-10 16:15:03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民主协商工作实施方案(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农村民主协商工作实施方案(全文完整)

 

  农村民主协商工作实施方案

  农村民主协商工作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民主协商工作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主动策应省委“三大工程”部署要求,推进村民主协商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支持人民群众更加广泛直接地参与乡、村事务的决策、管理、监督,结合我乡实际,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乡推行民主协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按照省委推进村民主协商有关部署要求,扎实开展村民主协商工作,更好地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通过民主协商平台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的决策、管理和监督,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为建设美丽幸福和谐**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搭建协商平台

 1.各村组建民情理事会。协商主体由名誉理事长、常任理事会成员、非常任理事会成员构成,总人数为单数。民情理事会由乡挂点领导、村党支部书记、挂点单位代表、村干部代表、村民代表、老党员代表、致富能人、社会组织代表、专业技术人员等组成。乡挂点领导任名誉理事长,村党支部书记任理事长。

 2.明确“一事一议”制度。各村建立“一事一议”制

 度,即各村结合当前实际情况确定一项事务开展一次民主协商制度,民主协商村内各项公共事务。

 3.搭建沟通交流平台

 加强与协商对象的沟通交流,切实解决乡、村热点、难点问题。在实践中主要采取节庆式聚客、议题式请客等形式。节庆式聚客即在每年的重大节庆邀请代表人士座谈交流,定期了解他们的诉求,进一步畅通诉求渠道;议题式请客即就特定的议题邀请各界代表人士会同乡党委、政府或村沟通协商,达成共识,解决问题。

 明确协商主体。协商主体由常任理事会成员、非常任理事会成员、普通党员和普通农户构成,总人数为单数,村干部占比不超过三分之一。

 1.常任理事会成员。设理事长 1 人,由村党支部书记担任。成员 5-7 人,按照“代表性、公认性、稳定性”的原则,统筹考虑从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挂点单位、村务监督委员会等人员中产生,注重吸纳威望高、办事公道的老党员、老干部参与。

 2.非常任理事会成员。成员 5-7 人,从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村民代表中产生,注重吸纳“两代表一委员”、党员、基层群团组织负责人、村志愿者等参与。

 3.理事会其他成员。常任和非常任理事会成员由村党支部提名,公示 7 天后,经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常任理

 事会成员实行任期制,参照村委会成员任期执行。同时,设名誉理事长 1 人,由乡驻村领导担任,主要帮助解决村一级无法解决的问题。

 规范协商内容

 1.“五议”,即经济社会发展中涉及当地居民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公共环境、公益事业;当地居民反映强烈、迫切要求解决的实际困难问题和矛盾纠纷;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重点工作部署在村的落实;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要求协商的事项;各类协商主体提出协商需求的事项。把村级集体资源资金资产的使用和分配、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等事项作为重点协商内容。

 2. “三不议”,即对明显违反党的政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事项;上级党委、政府有明确要求、明文规定必须执行的事项;明显带有歧视性、不公平的事项,不予商议。通过明确“什么可以议、什么不能议”,合理界定协商议题的边界范围,最大限度保证了协商成果合法有效。

 规范协商程序。

 一是收集问题。村“两委”和理事会,通过民情家访、热线电话等多种渠道,收集群众反映的问题并建立台账。

 二是拟定议题。村党组织对收集到的问题进行集中研究,初步确定协商议题,然后提交村“两委”会议审议确定协商议题。

  三是议前调研。理事会成员就协商议题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拟定协商议事方案,根据协商议题明确协商主体,并通过多种方式,提前向参与协商的各类主体通报协商内容和相关信息。

 四是多方商议。理事会召开协商议事会议,开展民主协商,确保各类主体充分发表意见建议,形成协商结果。

 五是公开结果。形成协商意见后,将协商结果以村规民约、会议决议、计划方案等形式确定,通过村务公开栏等渠道进行公示。

 六是监督执行。协商议事结果落实完成后,应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落实专项监督。在协商会中专门设立专门监督小组,对协商议题、协商过程、协商结果以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反馈。做好解释反馈。对于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或确因客观原因无法执行的,应及时做好解释工作。议题的执行情况应及时进行反馈。

 推进民主协商是加强和创新基层统战工作的重要举措,各级党组织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乡成立民主协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全乡民主协商工作。乡班子成员实行联系村制

 度,各驻村干部要深入各村进行指导,确保建设和运作规范,取得实效。各村成立工作机构,确保民主协商理事制度有效运行,村支部书记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好落实,做到有布置、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有总结,确保此项工作有序推进。

 注重宣传,营造氛围。

 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标语等宣传渠道,大力宣传民主协商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实际成效,大力宣传民主协商工作借智、借力、借资的经验做法和典型事例,营造民主协商工作氛围。

 积极探索,务求实效。

 民主协商工作是一项全新工作,各村党支部要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创新,不断深化完善民主协商制度,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民主协商制度在服务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中发挥有效作用,提高民主协商工作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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