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哲同志在全县救灾暨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讲话

时间:2022-08-16 17:15:03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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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哲同志在全县救灾暨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讲话

周哲同志在全县救灾暨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今天召开这个会议,既是防汛救灾工作会,也是扶贫开发动员会。主要任务就是对当前抗洪救灾工作进行安排,就“三查三保”活动进行强调,重点部署扶贫开发工作。

今年6月27日,我县遭遇百年罕见的特大暴雨洪涝灾害,南部山区乡镇受灾严重,给人民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危害,给群众脱贫致富带来了不利影响。祸不单行,6月28日,观庙镇状元街又发生火灾事故,导致6人死亡。全县上下面对事故发生带来的压力,有条不紊推动救灾工作,井井有条开展家园重建,取得了良好进展。

今年“5.25”鲁山老年公寓火灾事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牢牢绷紧安全管理这根弦,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排查隐患,全面落实安全管理措施,防微杜渐,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李克强总理批示,要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各方面的安全隐患,坚决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为落实中央重要指示精神,省委决定在全省“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开展“三查三保”活动,即:查履职尽责、执法监督情况,着力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查改革和发展措施落实情况,着力消除经济运行风险,确保经济稳定增长;
查保障民生、服务群众和社会稳定情况,着力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确保大局和谐稳定。

“三查三保”是对“三严三实”要求的具体体现,也是解决实际问题的有力举措,对提高群众幸福指数、推动经济持续发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具有重要意义。特别是今年连续发生了沪陕高速固始段“3.8”交通事故、“6.27”特大暴雨灾害、“6.28”观庙镇状元街火灾事故,给部分群众造成了难以弥补的巨大损失,也导致了一些社会不稳定因素。全县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的统一安排部署上来,切实落实“三查三保”责任,积极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化解经济运行风险、解决社会矛盾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一是排查各类安全隐患。要深刻汲取历次事故灾难的惨痛教训,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立即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重点围绕消防安全、水利防汛、建筑施工、食品药品、烟花爆竹、工矿企业、人口密集场所等领域排查安全隐患,做到检查到边到角、不留盲区。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点,要逐项制定清单、落实除险措施。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组织干部进村入户,广泛向群众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应急避险常识,提高群众自我保护和避险自救能力。坚持守土有责,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乡镇的属地责任、部门的监管责任、行业的主体责任,坚决避免再次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严禁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出现推诿扯皮、为官不为等行为。二是加强经济运行监控。围绕经济运行目标任务,积极应对新常态下经济下行的巨大压力,认真排查当前经济运行面临的风险挑战、制约因素和困难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办法措施,保持我县经济持续发展的良好态势。目标办、统计局以及经济目标运行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经常沟通、搞好对接,加强对主要经济运行指标的监控,对每一个经济指标数据要逐项核实比对、统一上报。金融部门要切实保护全县实体经济发展。要坚持以“三提三增”为总抓手,以“解难题、促增长”百日攻坚活动为载体,着力抓好重点项目建设、产业集聚区及商务中心区、公路交通、房地产发展、金融体制创新、美丽乡村文明城镇建设、旅游业提质升级等重点任务,建成一批强基础、管长远的重大项目,同时,要解决项目建设和企业运行的困难问题,防止经济运行中出现各种风险,不断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水平。三是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全面总结大宣讲、大走访活动的经验成果,积极落实依法逐级走访制度,认真查摆在服务人民群众、保障民生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存在的不足,集中力量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当前,要把防汛救灾作为突出的政治问题、作为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坚持公平公正抓紧抓实。一要妥善安置受灾群众。要做好生活救济物资及社会救灾善款的发放、使用等工作。对受灾区域、生活区域进行消毒,确保大灾过后无大疫。工商、物价、纪检、监察和公检法等部门,要切实搞好稳定市场、稳定物价、稳定社会等工作,为救灾和恢复生产创造良好环境。对趁火打劫、破坏抢险救灾和造谣滋事、蛊惑人心以及趁灾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的,特别是对那些严重影响抗灾救灾、灾后重建、社会治安的犯罪团伙,要依法从重从快打击。所有的救灾款物,要坚持按照计划足额、及时下发到乡村,发放到灾民手中,严禁优亲厚友;
对款物来源、发放情况等要登记造册,记录在案,做到来去明白。对出现贪污、挪用、截留、私分救灾钱物的,一经发现,严肃问责,决不姑息。要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安全住所、有病能看,确保基本生活不出问题。二要尽快启动灾后重建。目前,经过各部门抢修,灾区已经实现通水、通电、通路。下一步,要整合危房改造、扶贫救助、救灾等资金,开展损毁房屋重建工作,各乡镇(处)负责规划、选址,国土、住建部门负责审核把关,争取在入冬前全面完成重建工作。要结合公路建设规划,在巩固临时应急道路的基础上,加快干线公路重建。各乡镇(处)主要负责人要勇于担当,发动群众、抓紧完成村级道路土路基建设。要克服“等靠要”思想,自筹资金,发挥能动性,修复河堤、堰坝等水利基础设施。要加快治理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水利、交通等部门要积极疏通河道、道路,国土部门要利用专项资金,加强隐患排查,预防地质灾害发生。三要迅速开展生产自救。要动员群众修整冲毁农田耕地,挖沟排水、除沙扶苗。要加强资金扶持,积极修复畜牧、水产等养殖业基础设施,帮助发展生产,同时要落实生产防疫措施。鼓励水毁工程修复就地用工,以工代赈,增加受灾群众收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四要核实灾情统一上报。各相关部门要准确评估灾害损失,积极争取上级救灾帮扶资金。五要总结经验汲取教训。进一步做好防大汛、救大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六要落实防汛救灾责任。各部门、各乡镇(处)要各司其职,明确责任,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信息上报制度,确保工作有人管、有人问、有人落实。

灾害无情,让一些原本幸福的家庭变得不幸,一些原本富裕的家庭再陷贫困、重新返贫。我们做好当前的救灾工作,就要与长远扶贫紧密结合,不断加快贫困家庭脱贫致富步伐,提高抵御灾害能力。

下面,就做好全县扶贫开发工作,我强调四点:

一、深刻理解扶贫开发工作的新要求

扶贫开发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政治任务。要做好扶贫开发工作,就要对其有全面深刻的了解。

(一)扶贫开发工作历程。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在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都取得了巨大成就,但贫困仍是阻碍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为破解贫困制约因素,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党中央、国务院致力于消除贫困,从基本国情出发,分阶段推进扶贫开发工作,不断发展生产力,力求实现共同富裕。第一阶段是1978至1985年的体制改革推动扶贫阶段,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土地经营制度改革。这一时期,全国没有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从2.5亿人减少到1.25亿人。第二阶段是1986至1993年的大规模开发式扶贫阶段,确定开发性扶贫的方针,从中央到地方建立了扶贫开发工作机构,开展了有计划、有组织的扶贫开发。全国农村贫困人口由1.25亿人减少到8000万人,平均每年减少640万人,年均递减6.2%。第三阶段是1994至2000年的扶贫攻坚阶段,公布实施了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有明确目标和具体任务的《八七扶贫攻坚计划》。截止2000年,全国农村贫困人口减少到3000万人,占农村总人口的比例由30.7%下降到3%左右,基本实现了到20世纪末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战略目标。第四阶段是2001至2010年的巩固成果阶段,出台了《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创新开展了整村推进、农业产业化开发、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移民扶贫等扶贫开发措施。

随着扶贫开发不断推进,扶贫标准也由原来的绝对贫困向相对贫困转变,从1986年的206元逐步上调至2009年的1196元。2011年,中央决定,将农民年人均纯收入2300元(2010年不变价)作为新的国家扶贫标准,将更多的低收入人口纳入了扶贫范围,对应的扶贫对象规模约1.28亿人,占农村户籍人口比例的13.4%。可以说,经过多个阶段的摸索,全国的扶贫开发工作实现了由单纯的救济式扶贫到开发式扶贫、由单个贫困县帮扶到集中连片扶贫、由撒网式扶贫到精准扶贫的多个变化。

(二)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要求。国家和省市对扶贫开发工作高度重视,多次的中央经济工作会、多个中央一号文件都对扶贫开发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级领导也对扶贫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就曾先后深入河北阜平县、湖南、山东、河南兰考县、福建、云南昭通市鲁甸县等地考察扶贫工作,并在十八届二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中央党校第一期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座谈会就扶贫开发工作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在贫困地区。没有农村的小康,特别是没有贫困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老区发展步伐,做好老区扶贫开发工作,让老区农村贫困人口尽快脱贫致富,确保老区人民同全国人民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是我们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这充分体现了中央把中国13亿多人民全部带入小康社会的坚定决心。党的十八大提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的奋斗目标,为新一轮扶贫工作指明了方向。省委、省政府出台了《河南省贫困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暨扶贫开发考核评价办法(试行)》(豫办〔2015〕12号),今后将对全省53个贫困县单独进行考核。新的考核办法总分值为100分,其中经济社会发展占40%权重、扶贫开发占60%权重,弱化了GDP等经济发展指标。贫困县考核结果按分值由高到低分为A、B、C、D四个等次,A等次不超过贫困县总数的20%,B等次不超过60%,C等次占15%左右,D等次占5%左右。着力引导贫困县把主要精力放到减贫增收、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公共服务、资金投入管理、主体责任落实、落实约束指标等扶贫开发工作上来。

(三)做好扶贫开发工作的良好机遇。我县自1986年就被国务院确定为国家级贫困县,1994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实施“八七”扶贫攻坚计划重点贫困县,2001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2011年又再次被确定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大别山连片特困地区扶贫攻坚重点县。“贫困县”的帽子,给我们带来了机遇,也同时意味着责任。在中央、省市的帮助下,通过近30年持续不懈的扶贫攻坚,全县的扶贫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农村贫困人口大幅度减少,收入水平较快增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面建立,各项惠农政策全面实施,贫困群众温饱问题基本解决。在新的时期,党和国家再次把扶贫开发工作提升到了新的战略高度,相继出台了《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意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发展扶贫规划》等一系列文件,将包括大别山区的11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列为国家扶贫攻坚主战场。同时河南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

二、准确把握扶贫开发工作新任务

(一)总体目标。按照省市扶贫攻坚要求和我县“十三五”扶贫开发规划,全县要于2019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即到2019年底,要完成110个贫困村、7.74万贫困人口的脱贫任务,占全县行政村总数的30.7%、农业人口总数的9.8%;
全县90%以上的贫困村通过开发扶持实现整村脱贫;
全县基本消除贫困人口,农村人口贫困发生率下降到5%以下;
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增幅5%;
主要经济社会指标和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达到或接近全省县级平均水平。

(二)阶段任务。按照《商城县2015-2019年精准扶贫稳定脱贫人口规划》、《商城县2015-2019年贫困村脱贫规划》,2015年全县要脱贫1.4万人,20个行政村;
2016年要脱贫1.4万人,20个行政村;
2017年,要脱贫1.2万人,20个行政村;
2018年要脱贫1万人,20个行政村;
2019年要脱贫1.4万人,30个行政村。各乡镇、管理处、办事处要对照文件要求,细化年度脱贫任务,确保按期完成。尤其是今年要脱贫的20个行政村,回去后要抓紧制定脱贫措施,把扶贫开发工作做实。

(三)工作重点。根据豫办〔2015〕12号文件提出的减贫增收、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公共服务改善、资金投入和管理、扶贫开发主体责任落实等考核主要内容,全县扶贫开发要着力从四个方面精准集中攻坚。一是着力抓好减贫增收工作。要千方百计提高农民收入,大幅度减少贫困村和贫困人口。二是着力抓好十项贫困村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交通建设,基本实现农村公路养护常态化和所有行政村通班车,提高农村公路服务水平和防灾抗灾能力;
饮水安全,基本解决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危房改造,完成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确保贫困地区群众居住条件改善;
教育就业,基本普及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提高义务教育水平。发展职业教育,提高农村实用技术和劳动力转移培训水平;
医疗卫生,健全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实现每个行政村有标准化卫生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在95%以上;
公共文化,力争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行政村通宽带,自然村和交通沿线通信信号基本覆盖。三是着力抓好资金保障。加大县本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投入资金要占中央、省专项扶贫资金的25%以上;
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
落实贫困人口进退机制;
扩大特色产业覆盖贫困户的比例。四是着力抓好扶贫开发主体责任落实。各乡镇(处)党委、政府要切实落实扶贫开发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贫困村党组织建设,协助定点帮扶单位开展驻村帮扶,争取社会各界支持贫困村、贫困户发展。

三、积极创新扶贫开发工作新举措

扶贫开发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全县上下要坚持从县情实际出发,做到“六个突出”,确保新一轮扶贫开发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一)突出问题意识,开展精准扶贫。各乡镇(处)要用好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成果,科学划分贫困村、贫困户类型,分析致贫原因,充分发挥精准扶贫导向,推进扶贫开发方式由大水“漫灌”向精确“滴灌”转变。对那些没有或丧失劳动力的贫困人口,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纳入农村五保或低保补助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扶尽扶,形成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要分析、找出致贫原因,是因智、因病还是因缺乏生产经营技能或缺少发展资金,因地制宜、一户一策,制定具体的帮扶措施。提高到户增收补助标准,对发展种植、养殖、小型价格、乡村旅游的,每户按一定标准给予补贴。要统筹做好贫困村扶贫开发,对基础设施较差,尚未解决温饱的贫困村,重点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对已经解决温饱的贫困村,重点扶持发展特色产业;
对目前极其贫困、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的贫困村,要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实施易地搬迁。

(二)突出自我发展,实施“扶智”工程。“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扶贫开发工作要“输血”、“造血”并举,不断提高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一是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实施“雨露计划”、“阳光培训”工程,对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有针对性地开展种植、养殖、加工等实用技术培训,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建好用好服务企业用工需求的“人力资源超市”,通过对口技能培训,对具备一定专业技术和劳动能力的,依托产业集聚区企业招工平台,组织就业推介活动,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县域内就地就近实现就业,推进农村人口逐步向城镇转移。二是开展创业技能培训。对有创业意愿的、缺少发展资金的贫困户,要落实贴息贷款、小额信贷等政策,支持贫困群众跳出农门谋发展,更多地向工业和旅游、商贸等三产服务行业转移。鼓励成功企业家返乡,吸纳贫困户在家创业,带动农村经济发展。三是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对农村贫困家庭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落实助学金和免学费的优惠政策,给予一定生活补贴;
对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给予生活费、交通费等特殊补贴。逐步使扶贫对象由数量型向素质型、体能型向技能型;
农村型向城市型转变,培育更多的创业主体和产业工人,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也为经济发展注入活力。

(三)突出增收致富,培育“产业树”。各乡镇(处)要坚持把产业富民作为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抓手,着力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模式,以龙头企业为“树干”、合作社为“树枝”、贫困户为“树叶”,构建“一村一品”、“一村多品”的产业格局。建立产业发展项目库,根据地域优势,对重点特色优势产业进行扶持,因地制宜培育不同特色的“产业树”,形成产业集群。要扶持乡镇龙头企业,落实一系列的优惠政策,支持涉农企业发展壮大,提高产业发展能力。进一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如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等,提高吸纳带动贫困农民的能力。引导贫困户积极与涉农企业、合作社对接,参与农业生产、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提高自身就业增收能力。建立完善企业、合作社、贫困户紧密协作的利益联结机制,确保“产业树”各个环节同步发展。到2019年,基本实现县里有主导产业、乡镇有龙头企业、村有特色产业、户有增收项目的全方位“产业树”扶贫新格局,实现产业扶贫跨越式发展。

(四)突出整体推进,集中连片开发。整村推进,上连片区、下连贫困户,是新时期扶贫开发的主要载体、资源整合的重要平台、扶贫到户的有效抓手。各乡镇(处)要坚持因地制宜、连片开发,打破行政区域的限制,对情况相似、地理相邻的贫困村,采取集中连片的办法统筹推进扶贫开发,集中力量制定政策、集中精力培育产业、集中资金投入建设,确保有限的扶贫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要以项目建设为载体,整合相关涉农项目资金,把村组道路、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纳入连片建设范围,持续1-2个年度,力争推进一片、脱贫一片、致富一片。要紧密结合当前开展的美丽乡村、文明城镇建设,既要搞好“山水田林路”综合整治,完善“水电路讯房”等基础设施,更要加强“科教文卫”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大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对散落的贫困村,也要探索通过完善交通公路网络、打造精品旅游线路、建设特色产业带等方式,串点成线,统筹推进。加强整村推进后续管理,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巩固提升扶贫开发成果。

(五)突出社会帮扶,发挥各界作用。专项扶贫资金的投入是有限的,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的潜力是无限的,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工作。加强与定点帮扶我县的国电集团和驻村扶贫的4个省直、12个市直帮扶单位的沟通,争取政策、项目、资金倾斜。统筹协调发改、国土、交通、农业综合开发、水利、移民、教育、文化、卫生、住建、电力等涉农部门力量,在项目安排、资金支持、产业扶贫、信息服务等方面给予贫困村、贫困户更大的支持。动员各类企业、社会组织、个人以多种形式参与扶贫开发。大力倡导企业社会责任,鼓励各类企业通过资金投入、项目建设、提供就业岗位、救助困难群众、订单采购农产品、共建生产基地、联办合作社、投资入股等多种方式,开展村企共建,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积极组织社会各界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等活动,倡导扶贫志愿者行动,在全县形成共同关心、支持、参与扶贫开发的良好氛围。

(六)突出有进有出,实现动态管理。各乡镇(处)要加强扶贫统计与贫困监测,准确把握扶贫对象规模、帮扶情况及动态变化情况。要建立起贫困户的信息网络系统,将扶贫对象的基本资料、动态情况录入到系统,实施动态管理。根据扶贫对象发展实际,及时对扶贫对象进行调整,对“扶上马送一程”、已经稳定脱贫的贫困村和贫困户应当及时退出,将因病、因灾等新发生的贫困对象及时纳入帮扶范围,从而实现扶贫对象有进有出,扶贫信息真实、可靠、管用。同时,不断规范相关信息的采集、整理、反馈和发布工作,更加及时客观全面反映贫困状况、变化趋势和扶贫开发工作成效。

四、全力保障扶贫开发工作新成效

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和改进对扶贫开发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转变作风,务实苦干,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实行县级领导包乡联村、县直单位定点帮扶贫困村、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的扶贫工作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扶贫工作格局。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指导具体工作推进。包乡镇的县处级领导同志是乡镇扶贫工作队队长,要主动担当,围绕带动贫困农户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推动贫困农民持续增收脱贫多出点子、多想办法。各联村单位要派驻驻村工作队,选派一名同志任联系村第一书记,帮助联系村制定切实可行的“一村一业”、“一户一策”帮扶措施,做到群众不脱贫,责任不脱钩。乡镇主要负责同志是辖区扶贫开发的第一责任人,要坚持抓班子、带队伍,配齐配强扶贫专兼职干部,着力打造一支素质高、作风实、讲奉献的扶贫开发干部队伍。要狠抓贫困村基层组织建设,把基层组织配好、建强,定期开展贫困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扶贫专干培训,充分发挥党支部书记、优秀党员和后备干部力量,使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真正成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主心骨。

(二)要积极营造氛围。充分发挥报刊、电视、广播、网络、文艺团体的宣传作用,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宣传中央和省、市扶贫开发方针政策,调动群众参与、支持、投身扶贫开发的热情。结合抗洪救灾工作,组织开展献爱心捐助活动,统一捐赠途径,在政府门户网站、锦绣商城、电视台等各类媒体重要版面、时段刊播,拓宽社会救助渠道。要巩固扶贫开发工作成效,大力宣传扶贫开发先进典型和事迹,广泛宣传在扶贫开发实践中创造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广电部门要主动对接乡镇村,建立长效合作机制,组织记者深入基层、捕捉鲜活事例,用典型说话、用事实说话、用数据说话,增强扶贫宣传的实际效果。要建立完善信息沟通机制,及时发布扶贫相关政策和动向,广泛听取和采纳群众意见,认真处理并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坚持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多方力量、多种举措有机结合和互为支撑的“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全力营造重视扶贫、参与扶贫、支持扶贫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要加强资金管理。李克强总理指出,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保命钱”和减贫脱困的“推进器”,必须筑牢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高压线”,确保扶贫资金充分惠及扶贫对象。要规范资金使用程序,做到规划跟着政策走,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管跟着资金走。严格把握资金投向,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专款专用,不准改变资金用途与使用范围。创新扶贫资金使用方式,探索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民办公助、贴息贷款等方式,引导涉农企业、合作社等带动农户脱贫。健全扶贫资金监管机制,严格执行项目公示制、资金预拨制、县级报账制和竣工验收审计制,对资金使用效果和贫困户脱贫情况及时统计,提高扶贫项目资金的质量和效益。建立扶贫资金信息披露制度以及扶贫对象、扶贫项目公告公示公开制度,将筛选确立扶贫对象的全过程公开,保证扶贫专项资金在阳光下进行。审计部门每年要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司法及监察部门处理。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对侵占扶贫资金案件的查处力度,对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坚决处理到位。

(四)要强化督导考评。针对乡镇推进扶贫开发和部门帮扶支持的不同特点,分类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和考核标准,进一步健全完善扶贫开发考核评价体系,制定了全县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办法。其中,乡镇考核中,一类乡镇(处)占20%、二类乡镇(处)占70%、三类乡镇(处)占10%;
县直部门中,优秀单位占30%,先进单位占70%。县委、县政府还将综合运用扶贫工作考核结果,记入单位和个人绩效档案,作为干部任用选拔的重要依据;
对提前完成脱贫任务的乡镇和村,坚持原定扶持政策不变、投入力度不减,并进行表彰奖励。考核结果为一类、二类的乡镇和优秀的县直部门分别给予资金奖励。考核结果为三类的乡镇(处),其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年度考核不得评先评优。连续两年考核为三类的乡镇(处),县委、县政府将对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进行调整。凡在扶贫开发工作方面发生被纪检、审计等部门认定以及被媒体曝光并被查实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要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并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文件已印发下去,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认真学习文件精神,落实扶贫开发责任,确保扶贫任务落实到位。县委政府两办督查室和县扶贫办要加强对扶贫开发工作的督查,要通过最严格的考核、最严格的问责,督促各乡镇、各部门把工作重心放到全县扶贫开发工作大局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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